【用途:】 了解制定婚前协议的必要性及其适用人群;
熟悉制定婚前协议应当注意的各类事项;
全面掌握制定婚前协议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注意事项:】
1、如果你拥有特定财产,或是二次婚姻,或希望由自己在确定婚后各类财产的归属,请认真考虑自己是否需要制定一份婚前协议;
2、如果你对所在州法律的具体规定并不熟悉,也不确定自己是否需要制定一份婚前协议,本书将向你展示美国乃至各州相关法律的规定;
3、婚前协议的制定必须为书面形式,且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否则所制定协议将可能无效。
1. | 什么是婚前协议(Prenuptial Agreement)? |
婚前协议是即将结婚的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制定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对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事先作出约定,以免将来婚姻出现危机而导致离婚或一方死亡是产生争议。 | |
2. | 婚前协议适用于哪些人?其效力被认可吗? |
曾经有些人认为制定婚前协议仅仅是那些“有钱人”才会关心的事情,而实际上,只要你觉得有必要与自己的未婚夫(妻)制定一份婚前协议来事先约定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那么你们就可以这样做;目前,全美50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均认可婚前协议的效力,只是由于各州都制定有自己规范婚前协议的法律,因此,在某些具体的问题上,各州之间可能存在些许差异。 | |
3. | 婚前协议必须为书面形式吗? |
是的。婚前协议不仅需要为书面形式,还须经双方当事人签署认可,而且大多数州甚至要求对婚前协议进行公证或登记。 | |
4. | 美国实行“夫妻共有财产制”(Community Property)的州有哪些? |
美国存在两种财产制度,即夫妻共有财产制和财产公平分配制(Equitable Distribution),其中,实行夫妻共有财产制的州为:亚利桑那州(Arizona)、加州(California)、爱达荷州(Idaho)、路易斯安那州(Louisiana)、内华达州(Nevada)、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德克萨斯州(Texas)、华盛顿州(Washington)及威斯康星州(Wisconsin)。 | |
5. | 个人财产(Separate Property)都包括哪些内容? |
美国虽然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制和财产公平分配制两种财产制度,但却主要是相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其它财产而言的,而对于个人财产,则都是指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大多数情况下,个人财产包括:(a)婚前所得财产;(b)夫妻一方通过赠与或继承方式获取的财产;(c)夫妻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购买或交换获取的财产;(d)夫妻双方永久分居以后获取的财产。 | |
6. | 什么是“选择权”(Election Right)? |
美国各州法律均规定了生存配偶继承死亡配偶遗产的权利,即“选择权”。所谓选择权,是指当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有权获得该死亡配偶除遗嘱或其它财产转让文件之外的其它任何财产。但夫妻双方或一方也可根据所在州法律的规定而放弃其选择权。 | |
7. | 婚前协议中是否可以包含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约定? |
子女抚养费问题是受其它相关法律规制的,这些法律在确定子女抚养费问题时将综合考虑子女的需求、子女的最大利益以及所在州对儿童福利的关注程度等因素,因此,当事人不得在婚前协议中约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数额,或直接放弃获取子女抚养费的权利,这些约定均将属于无效条款。 | |
8. | 可以对婚前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吗? |
可以。婚前协议是对未来事项的预测和约定,因此,其难免存在与现实偏离的状况。为保证所制定协议的适当性与有效性,当事人的确应对协议进行定期的审核或修改变更。但对婚前协议作的任何修改或变更都必须为书面形式,并经夫妻双方签字认可。另外,除非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形式撤销其婚前协议,否则婚前协议中未作修改或变更的条款将继续有效。 |
第一章 婚前协议导论
第一节 什么是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Prenuptial Agreement),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其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事先做出约定,以避免将来婚姻出现危机而导致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
全美50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均认可婚前协议的效力,但由于各州对婚前协议均做出了不同的法律规定,因此各州关于婚前协议的法定表述可能有所不同。在一些州,婚前协议的表述为“Antenuptial Agreement”,而大多数州则采用了较为流行的表述方法为“Premarital Agreement”;有时“Contract”也可代替“Agreement”,即“Prenuptial Contract”;等等。
第二节 婚前协议的作用
婚前协议的作用(付费后才能查看,请点击上下按钮进行付费,谢谢)
第三节 婚前协议的无效
法庭通常非常支持婚前协议的效力,除非婚前协议存在或当事人一方可以证明所制定的婚前协议存在下列任一情况:
(一)婚前协议并非当事人自愿制定
比如,当事人因被迫、欺诈等原因而签署婚前协议,或婚前协议的内容并非当事人自由意志的体现。
(二)婚前协议的签订存在不公平、不合理
例如,协议中的条款内容显失公平,或根据协议的内容规定产生的后果极其不合理,这种情况下,法庭将不予执行该协议或其中某些条款。
(三)婚前协议的签署欠缺双方公平完整的财务申报
婚前协议的签订必须以当事人双方相互的财务申报为基础,除非当事人事先明确表示放弃获得对方财务状况申报信息的权利,否则没有进行财务申报而签署的婚前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也可导致所签订的婚前协议无效,除非协议无效所产生的结果显失公平。
第四节 婚前协议的局限性
当然,婚前协议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因此,男女双方在签订婚前协议时也应对此多加注意,以免影响相关协议条款的效力。
(一)不得违背公共秩序或刑法
尽管美国各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均认可婚前协议的效力,但同时大多数州也在其相关法律条款中限定了婚前协议可以包含的内容。婚前协议中不应包含非法或违反公共秩序的条款,例如,在美国,不会有哪个州会认同包含有限制或放弃对未来子女的抚养权的婚前协议,同样的,限制配偶对子女监护和探视权的协议也不会被哪一个州接纳,因为美国各州的立法者都认为子女利益是关系到公共秩序的事情,因此,有关破坏子女被抚养权利或破坏子女与父母间关系的私人协议不具有法定效力。
另外,美国某些州对于包含有放弃获取配偶赡养费权利的婚前协议也给予了一定的限制,还有些州认为那些包含有鼓励离婚条款的婚前协议无效。尽管这些现象正在改变,但法官对此却仍然非常严格,因此,在制定婚前协议时为避免所制定的协议无效,还是有必要详细了解一下所在州法律的具体规定。
(二)婚前协议的其它限制
婚前协议除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共秩序外,还存在一些实践性的限制。由于婚前协议制定于婚前,因此,它只是对未来的一些事情事先做出约定,在制定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纰漏或与后来事实不符的地方。所以,当事人双方应适时地对婚前协议进行审核,看其是否仍有存在的意义或是否需要根据新情况进行一些适当的修改或变更。
另外,婚前协议书不能强制规定小孩开销支付、家用开销支付等议题。如果双方决定在婚前协议书里预先列出未来小孩的开销支付、家用开销支付的数额,法院将会置该婚前协议书不顾,并依照小孩的最佳利益来强制要求这些开销的支付。
此外,造成一方一无所有的婚前协议书,法院也将不予强制执行。
最后,当事人应避免将婚前协议变成规定婚后日常生活规则的场所,诸如谁应负责倒垃圾、房子应如何装修等诸如此类的生活问题应避免出现在协议条款中。因为,这样的条款在法官看来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严重时甚至有可能导致所制定协议无效。对于夫妻生活中的一些问题,建议当事人应坐下来耐心协商,或以其它的方式来进行协调,毕竟法官并不是夫妻生活的调解人。
第五节 是否需要婚前协议
也许有些人会简单地将婚前协议认定为是当事人双方缺乏信任的问题,当然,我们并不否认这是一个方面,但它却也可能是双方在结婚时事先就某些问题达成一致声明,这样可以让双方知道,如果婚姻破裂将会产生怎样的结果。也许这并不是浪漫的事,但却是至关重要的一步。还有些人可能会认为只有像罗纳尔多或洛克菲勒这样的“有钱人”才需要制定婚前协议,而这却是对婚前协议的最大“误解”。那么,到底哪些人应该或者说需要制定一份婚前协议呢?
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存在下列任一情况,那么,便有制定婚前协议的必要:
- 拥有不动资产;或
- 拥有公司,或是某公司的股东或合伙人;或
- 有可能会获得遗产;或
- 拥有一定价值以上的退休金或股票;或
- 拥有或准备购买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或
- 除不动产价值外,所拥有的财产价值超过$30,000;或
- 所欠债务超过$10,000;或
- 现在年薪超过$100,000,或现在的收入能力有可能会有较大的增长;或
- 一方较为富有;或
- 拥有与前配偶共同生育的子女或孙子女;或
- 拥有需要特别照料的人,如年长的父母;或
- 一方将资助另一方继续深造;等。
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上述任意情况,便应考虑制定婚前协议。如果你在审核婚前协议的利弊以及上述情况后,觉得自己有必要制定一份婚前协议,那么接下来你就应该考虑该如何制定这份婚前协议的问题了。
注:制定婚前协议是即将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的事情,同时也将是非常繁琐、严肃的事情,因此,当事人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并应秉持认真、诚实的态度,在制定协议过程中耐心地进行沟通和协调。当然,你也可聘请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服务,同时,你也可登陆www.uslawchina.com 网站寻求我们的帮助,我们将以低廉的价格为你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
第六节 婚前协议制定流程图
(一)自己制作婚前协议流程图
(二)UsLawChina代理制作婚前协议流程图
说明:
价格:代写《婚前协议书》服务 ——————————————————-定价:$800-2000
服务:1.《婚前协议服务申请表》是我们为客户代写《婚前协议书》所必需的资料,客户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填写。
2. 代写《婚前协议书》服务:自发送拟定好的《婚前协议书》之日起我们将提供30天的免费修改;如超过30天期限,则每次的修改将收取费用30美元。
第二章 制定婚前协议前的准备
第一节 制定婚前协议的时间
当你对婚前协议有了初步的了解,并在仔细考量自己的状况后觉得有必要制定一份婚前协议时,就应根据结婚日期早日着手进行准备了。一般来说,至少要有2个月,切不可拖到最后,那时你有可能根本没有时间来决定任何事情,而且即使仓促间达成了协议,但也难免会出现一些漏洞,从而使所制定的协议起不到预期的作用,严重时有可能会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然,如果你只是单方面决定制定一份婚前协议,那么就需要以合适的方式将你的想法告诉你的未婚配偶。制定婚前协议是两个人的事情,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制定,否则,所制定协议将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美国各州均在法律中明确表述了这一点。
确定婚前协议的主题和个人财务状况(付费后才能查看,请点击上下按钮进行付费,谢谢)
第三章 美国婚前协议相关法律
第一节 适用法律的选择及协议的审核
(一)所适用法律的选择
在制定婚前协议的过程中,当事人还需确定自己婚前协议所要适用的法律。一般来说,关于家庭及遗产计划方面的问题将由州法来规制,但涉及到联邦利益或联邦计划的问题则适用于联邦法律,如关于联邦工作人员或军事成员退休金的问题均由联邦法律规制,当你的配偶为联邦工作人员或军事成员时,那么在离婚或配偶死亡时,关于配偶退休金的问题将适用于联邦法律。另外,其它由联邦法律规制的问题还有401(k)s、社会保险(Social Security)、医疗保险利益(Medicare Benefits)以及破产(Bankruptcy)等。因此,当你的婚前协议中包含有相关问题时,就有必要确定联邦法律的相关法律规定。
而适用于婚前协议的州法则可由当事人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进行选择,一般来说,婚前协议应适用于当事人永久居住地(Domicile)所属州的法律。所谓“永久居住地”通常是指住所地,即当事人大多数时间居住、工作、拥有或租赁有住房且实施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地方。如果你有在婚后移居它州的打算,你也可以对比将来可能移居的州法以及目前居住地所在州的法律规定,然后从中做出选择。当确定所适用的州法时,你应在婚前协议中包含适用州法的条款,并声明无论夫妻双方将来居住地如何,该婚前协议均将适用该指定州的法律。
(二)婚前协议主题的审核
在明确规制婚前协议的法律后,接下来一步便是婚前协议主题与相关法律规定的审核。此时,你需要将第二章所确定的工作表五“婚前协议的基本事项”作为审核的主题,然后查询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此时,对于每一项婚前协议主题,你需要回答下列几个问题:
- 关于该主题,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 该法律规定是否允许你在婚前协议中做出不同的约定?
- 关于该主题,相关法律是否做出了其它特定的限制性规定?
具体审核过程中,你可根据具体审核结果填写下列表格(即工作表六),从而将该表格作为你拟定婚前协议内容的参考依据。
工作表六:婚前协议主题与相关法律规定的审核
第二节 美国婚姻财产制度概述
在进行婚前协议主题与相关法律规定的过程中,你还应该查询所适用的州法律关于财产的具体规定。对此,法律的具体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 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
- 生存配偶对死亡配偶的遗产的继承权;和
- 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及债务分配。
尽管美国50州均在各自的法律中对于财产问题做出了自己的规定,但是总体来说,美国关于婚姻财产制度的规定大致存在两种体系:即夫妻共有财产制(Community Property)和公平分配财产制(Equitable Distribution of Property)。
(一)夫妻共有财产制(Community Property)
目前,美国采用“夫妻共有财产制”的州为亚利桑那州(Arizona)、加州(California)、爱达荷州(Idaho)、路易斯安那州(Louisiana)、内华达州(Nevada)、新墨西哥(New Mexico)、德克萨斯(Texas)、华盛顿(Washington)及威斯康星州(Wisconsin),其中,虽然威斯康星州采用“婚姻财产”(Marital Property)这个术语,但是通常认为其是夫妻共有财产制州。除这9个州外,其它州均采用“公平分配财产制”。
- 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雇佣劳动或其它来源获得的收入,但仅给予夫妻一方的赠品或遗产除外;
- 夫妻双方或一方使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收入所购买或获得的所有财产;
- 根据州法律规定转移为夫妻共有财产的个人财产,如夫妻一方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夫妻共同所有,通常,类似财产性质的转移需签署书面性文件。
但是,在上述实行夫妻共有财产制的各州法律规定上,仍然存在某些方面的差异。例如,爱达荷州(Idaho)、路易斯安那州(Louisiana)、德克萨斯州(Texas)以及威斯康星州(Wisconsin)的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亚利桑那州(Arizona)、加州(California)、内华达州(Nevada)、新墨西哥(New Mexico)以及华盛顿(Washington)的法律则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由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产生的收益仍属于该配偶的个人财产。因此,虽然同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制州,其间存在共同的原则,但却也不免存在差异,你在审核具体法律时亦应该注意其细微之处。
对于上述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范畴的所有财产,夫妻双方权利平等,各自享有50%的权益。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一般原则是双方各获得一半的财产;在夫妻一方死亡的情况下,生存配偶将获得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另一半则依照死亡配偶的遗嘱或其它遗产计划文件处理。
在采用夫妻共有财产制的州,婚姻存续期间由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引起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Community Debts),因此,夫妻双方对于这些债务应承担同等的责任。
注意:
准共有财产(Quasi-Community Property):当夫妻双方从公平分配财产制州搬迁到夫妻共有财产制州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可追溯到其在公平分配财产制州时的婚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而在财产公平分配制州所取得的这部分财产即为准共有财产。
准共有财产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范畴。
(二)公平分配财产制(Equitable Distribution of Property)
除采用夫妻共有财产制的州外,其它各州均采用公平分配财产制。所谓公平分配财产制,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取得该财产的一方配偶个人所有,除非其将该财产转移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当夫妻离婚时,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在夫妻双方之间以公正且平等的方式进行分配,而无论该财产所有权登记的所有人为哪一方。尽管各州法律并没有规定如何分配这些财产,但却规定了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应当考虑的一些因素,例如,法庭可能会考虑夫妻双方各自对获取财产所做出的贡献,作为家庭主妇一方配偶为家务或抚育子女所做出的贡献,以及夫妻双方的收入潜能等。通常,夫妻一方可能获得1/3——2/3的婚姻财产(Marital Property)。当夫妻一方死亡时,无论其财产登记的所有人为哪一方,也无论其对财产分配的意愿如何,生存配偶对其遗产均享有一定份额的法定要求权,该份额通常为1/3——1/2。
无论你所在州采用的是夫妻共有财产制还是公平分配财产制,你都可以通过制定婚前协议的方式来对离婚或死亡时的财产分配状况事先做出约定。例如,你完全可以通过与配偶共同签署的婚前协议来声明,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各自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取得财产一方配偶的个人财产。从这个层面上说,婚前协议可以“驾驭”于法律之上。
有一点需要注明的是,无论是夫妻共有财产制还是公平分配财产制,两者都仅仅是相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入以及其它财产而言的。
除此以外,在夫妻共有财产制和公平分配财产制下,都存在个人财产(Separate Property),即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的任何财产。在大多数情况下,个人财产的范畴包括:
- 婚前所得财产;
- 夫妻一方通过赠与或继承的方式获得的礼物或遗产;
- 夫妻一方以其个人财产所购买或交换获得的财产;和
- 夫妻永久分居以后获得或积累的财产。
由于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因此,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无需对其进行分配。与个人财产相同,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即婚前引起的所有债务,也应由引起该债务的一方配偶个人承担。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前引起的学生贷款(Student Loan)或工作培训贷款就属于其个人债务。
第三节 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管理与控制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难免会在财产处理的问题上产生争议,如果不事先协商婚后财产的处理方式并在婚前协议中做出约定,那么当问题出现时,难免会造成夫妻间的不愉快。那么,美国的两大财产制度又是如何规定夫妻财产的处理权的呢?
(一)夫妻共有财产制
在夫妻共有财产制州,夫妻双方对其各自拥有的个人财产拥有完全的管理、控制权,而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夫妻双方具有均等的权利,因此,双方都享有管理、控制或处理夫妻共有财产的权利。例如,在加州(California),必须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对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不动产进行出售、转让、抵押、或进行一年期以上的出租;在赠与方面,夫妻共有财产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赠与第三人,也就是说,当夫妻一方向第三人赠与夫妻共有财产时,必须经对方配偶书面许可,否则,对方配偶有权宣布该赠与无效,并要求返还该赠与财产。其它采用夫妻共有财产制的州也制定了类似的法律以限制夫妻一方在未获对方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便任意处分夫妻共有财产。
当然,各州之间未免也会存在例外情况。例如,德克萨斯州(Texas)就存在不同类型的夫妻共有财产,“单独管理权的夫妻共有财产”(Sole Management Community Property),即夫妻一方对这类财产拥有排他的、单独的管理、控制及处分权,这些财产包括夫妻共有财产中由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获得的收入、夫妻一方的人身伤害赔偿金等;而其它夫妻共有财产则属于“联合夫妻共有财产”(Joint Community Property),即夫妻双方均享有管理、控制或处分权的夫妻共有财产。
(二)公平分配财产制
在实施公平分配财产制的州,夫妻双方对夫妻联合所有的财产中属于各自份额的那部分财产拥有管理及控制权,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均可出售、转让或投资属于各自份额的那部分夫妻联合所有财产。但是,对于共同所有财产(Tenancy By The Entirety),夫妻双方均不得在未获对方配偶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出售或
抵押属于其自己的那一半财产。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均有权任意处分其个人财产,而不论该财产是否包含任何的婚姻财产(Marital Property),或其中所包含的婚姻财产在夫妻离婚时需要在夫妻之间进行分配。但是,也有些州对此做出了例外规定,即夫妻一方必须在获得对方配偶同意的情况下才可对该财产进行出售或抵押贷款。
由上可知,即使是属于同一财产制,美国各州对于夫妻婚后财产的规定也有可能存在差异。那么,在美国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一项财产的形式通常有哪些呢?这里,我们就简单介绍几种最常见的形式。
- 联合共有(Joint Tenancy)——对于这种形式的财产,夫妻双方将各自享有均等的权益。这种产权所有形式可由夫妻一方通过遗嘱或转让的方式达成,但必须在遗嘱或其它书面性文件中明确产权转让是以“联合共有”(Joint Tenants)或“联合共有未亡人权益”(Joint Tenants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的方式进行登记。这种产权所有形式的最大特点就是生存配偶的继承权。对于根据该形式登记的财产,夫妻双方均享有相同份额的财产,且当夫妻一方死亡时,对方生存配偶将自动继承属于死亡配偶份额的那一部分财产。
- 共同所有财产(Tenancy By The Entirety)——这是一种仅适用于已婚夫妻的联合共有财产形式,其与联合共有(Joint Tenancy)非常相似,夫妻双方均享有一半的权益,且夫妻双方均不得在未获对方配偶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意出售该财产,并且,该类财产同样含有生存配偶的继承权。目前,这种形式在全美近半数州适用,但施行夫妻共有财产制(Community Property)的州不适用这种形式。
- 按份共有(Tenancy In Common)——在按份共有形式之下,作为财产所有人的夫妻双方各自拥有其不可分割的个人权益,但与联合共有(Joint Tenancy)不同的是,夫妻双方可以拥有不同比例或期间的财产,而且产权也可以在不同的时间产生。在这种财产所有形式中,夫妻一方可根据自己的意愿任意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财产,且这种形式下不存在生存配偶的继承权。这种形式通常适用于施行“公平分配财产制”的州。
- 夫妻共有财产(Community Property)——此种方式已在上面详细介绍,即除通过赠与或继承方式获得的财产外,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不论该财产的所有权登记人为哪一方。在夫妻共有财产制下,夫妻双方各自拥有一半,即50%的权利。但需要注明的是,这种形式通常仅在采用夫妻共有财产制的州才被认可,除阿拉斯加州(Alaska)外,采用公平分配财产制的州均不认可这种财产所有形式。
- 夫妻共有财产未亡人权益(Community Propert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即男方或女方在夫妻共有财产转让文件中特别声明未亡人的权益,并由受益人以书面签名形式同意在配偶身亡时将自动转换为与联合共有权(Joint Tenancy)相同的执行程序,也就是说,生存配偶将自动继承死亡配偶的财产。但由于这是最新实行的一种产权所有形式,因此,目前仅在阿拉斯加州(Alaska)、亚利桑那州(Arizona)、加州(California)、内华达州(Nevada)以及威斯康星州(Wisconsin)适用。
生存配偶的财产权及夫妻离婚时的财产权(付费后才能查看,请点击上下按钮进行付费,谢谢)
一般来说,法院在考虑夫妻共有债务的承担时,通常会在夫妻双方之间进行平等分配,但考虑公平起见,法院亦会考虑双方的偿付能力及所拥有的财产多寡。但是,无论法院如何在夫妻双方之间分配债务,或夫妻双方在协议中如何分配债务,都只是相对于夫妻双方而言的,对于债权人并不产生任何约束力,也就是说,即使法庭判决或双方协议由夫妻一方来承担某项债务,但债权人仍将有权要求对方配偶予以偿付,而进行偿付的对方配偶将因此而获得追偿权,即要求债务承担一方配偶返还其所偿付的该债务金额的权利。
第四章 婚前协议的制定
第一节 婚前协议的框架
一般来说,制定婚前协议应大致包括下列四方面的内容,即:
(一)协议名称;
(二)协议条款约定,这一部分内容又可分为必要性条款和选择性条款;
(三)当事人双方的财务申报;
(四)协议摘要。
但是,从内容上来讲,一份婚前协议将主要包括协议名称和协议的条款约定,其中,协议的条款约定包括10个方面的必要性条款内容,以及其它的选择性条款约定,每一方面的事项都可由一个或多个条款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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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婚前协议的制定程序
一、事先的计划和准备
正如前面所述,制定婚前协议,应该在结婚前几个月就开始进行。
首先,你们双方当事人应对制定婚前协议的问题达成一致协议,此时,可能是你们其中一方希望制定一份婚前协议,而另一方并没有这个想法,此时,可能就需要双方进行协商。但无论怎样,婚前协议都只是帮助你们规划财务生活、避免将来发生争议的一个措施而已,你们双方都应该心平气和、耐心地处理这个问题,而不应该将它变成引发你们之间“战争”的导火线。
其次,在你们对制定婚前协议的问题达成一致协议时,接下来,你们双方就应该考虑是否聘请律师的问题了。此时,你们双方都可以放弃聘请律师的权利;也可只有一方聘请律师,而另一方则放弃该权利;或者你们双方均聘请有自己的律师;再或者,你们双方共同聘请一位律师帮助你们制定婚前协议。无论怎样的情况,你们都应了解其利弊,并了解各种情况下所需注意的事项。
二、聘请律师
如果你们中一方或双方决定聘请律师,那么接下来就需要寻找自己的律师了。此时,你不仅要了解美国律师的收费状况,并且要考虑所聘请律师的经验和能力。
关于收费状况,美国律师大都采取按时收费制,其收费标准大概是1个小时250——500美元,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其收费标准往往也比较高。
关于寻找律师,你们可能是经亲戚或朋友的介绍,或自己寻找,但务必要多考虑几个,以便综合考虑他们各自的状况做出较好的选择。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不仅提供有“代写婚前协议”的服务,同时,你们也可通过其“美国50州律师事务所电子商城”之“家庭法”寻找属于自己州和县的专业律师。
三、婚前协议草稿或大纲的准备
在制定最终版本的婚前协议或会见自己的律师之前,你们都应事先作一番准备,这样不仅可以节省使用律师的时间,从而减少费用,并且还可以使婚前协议的制定过程比较顺利。
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分歧,最好各自先准备一下,先考虑一下自己对婚前协议目标和条款的设想,为防止在双方协商时出现什么纰漏,最好是在纸张上记下来,也好作为你们双方进行协商的一个草稿或大纲。
而在你们双方进行协商时,不仅应携带自己准备的草稿或大纲,同时也要记下双方讨论的各项细节和问题,比如,你可以将你们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作为一类记下来,而把双方不太确定的问题作为一类记下来,然后再把双方存在分歧的问题作为一类记下来,等等。
关于你们准备的这一份草稿或大纲,你们可以将它拟定成为比较正规一点的婚前协议的大概草稿,也可只是简单地将列出各条款或事项,也就是一个简单的大纲的形式。无论怎样,只要能够清楚表达你们的意思,能够帮助律师了解你们的意愿便可。
另外,在这一步中,你们双方可能都需要准备自己的财务申报材料,以便向对方提供。
四、律师的审核
在你们准备好婚前协议的草稿或大纲之后,请向你们的律师提供一份副本,此时,他们便开始为你们服务了。
在你们的律师审核过你们的草稿或大纲之后,他(她)可能会有问题询问你们,比如,制定某一条款的原因,也可能是要求关于你们财务状况的更多信息。通常,在律师审核过你们的草稿或大纲之后,会安排一次会面,对你们的协议提供某些建议或是向你们说明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你的信中存有疑虑,就应该询问你的律师,直到你对问题足够了解,而不应该只是害怕麻烦就忽略问题的存在,尤其是当你的律师建议你修改你们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你尤其要了解原因,因为此时,不仅是你自己要了解,而且,你还需要向你的未婚夫(妻)做出解释。
五、注重沟通
婚前协议是你们在缔结婚姻之前制定的一份书面协议,因此,应尽量避免让婚前协议成为你们双方产生芥蒂的原因。此时,沟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你们不仅需要将各自所想的想对方说明,甚至需要相互交换各自律师的建议,只有这样,才能够积极地处理制定婚前协议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六、婚前协议最终版本的确定
在协调你们双方之间的各项问题之后,你们或你们的律师就要开始制定婚前协议的最终版本了。此时,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前协议用语的表达上,应尽量保持简洁明了,并且要防止歧义词句的存在,以免双方将来就协议的理解解释发生分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协议的某一条款存在两种以上的解释时,应选择不利于拟定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解释。
七、婚前协议摘要(Abstract of Prenup)
如果你们双方或一方拥有任何属于个人财产的不动产,并且在协议中约定,在婚后对该不动产进行的任何出售、出租或抵押等行为均无需获取对方配偶的认可,那么,你们可能还需要准备一份你们婚前协议的摘要(Abstract),并要具体不动产所在县的地方不动产登记办公室(Local Land Records Office)进行登记。
摘要(Abstract)的主要内容,就是你们婚前协议中关于不动产的约定,而且,你们应在婚后、在公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该摘要。在向地方不动产登记办公室(Local Land Records Office)进行登记以后,该摘要将变为不动产所属县的正式记录(Official County Records)的一部分,而这也将成为能够证明你对具体不动产享有所有权的证据。
当然,你也可能会问,为什么不直接登记婚前协议,而要这么麻烦地登记摘要(Abstract)呢?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向地方不动产登记办公室(Local Land Records Office)登记你们双方的整份婚前协议,但需要了解的是,无论是经过登记的摘要(Abstract),还是经过登记的婚前协议,它们都将成为公共记录(Public Record),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查看其内容。因此,为保护你们婚前协议的隐私性,我们还是建议你们准备一份摘要(Abstract)进行登记。
八、婚前协议的签署和公证
在你们仔细阅读最终的婚前协议,没有任何异议并认可之后,接下来就需要进行签署仪式了。通常情况下,你们可以在全部人员,即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签署,但也可以是分别进行签署,如你可以单独到你的律师处进行签署,或你们双方当事人共同进行签署,而你们的律师则可以在你们之前进行签署或在你们签署之后再进行签署。但为避免法庭将来对你们协议的签署提出质疑,还是建议你们能够在律师在场时进行签署比较好,而且,美国有的州甚至在法律中明确要求当事人双方应在公证人(Notary Public)或见证人(Witness)在场的情况下签署婚前协议,如佐治亚州(Georgia)就明确要求当事人应在两位见证人在场时进行签署。
在签署协议之后,如需对婚前协议进行公证,你们还需寻找公证人进行公证。对此,你们可以共同聘请一位公证人进行公证,也可各自聘请一位公证人进行公证。
九、婚前协议的保存
在完成签署、律师证明、及公证等程序之后,你们也就完成了制定婚前协议的所有步骤。接下来,你们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便是要好好保存你们的婚前协议原件和副本,需要了解的是,与不动产契约、房屋或汽车所有权证明相比,婚前协议也是同样非常重要的文件,因此,你们最好应该将他们保存在一起,以便于保管。
第六章 婚礼后的后续工作
婚前协议并不是在你们进行签署公证之后便没有什么问题了,在你们缔结婚姻关系之后,你们还需要根据你们的协议规定,进行下列后续工作。
第一节 婚前协议摘要
通常,婚前协议应在你们缔结婚姻时生效。在你们结婚以后,如果你们的婚前协议中存在关于不动产的条款,并且需要准备一份婚前协议摘要(Abstract of Prenuptial Agreement),那么,你们还应抽时间进行这个事情,也许你们在制定婚前协议时就已经准备了这个文件,只要你们在婚后进行公证签署,然后到不动产所属地的地方不动产登记办公室(Local Land Records Office)进行登记即可。即使你们并没有准备好,但与制定婚前协议相比较,这个问题也是再容易不过了。因此,你们对此也应放宽心。
需要注意的是,婚前协议摘要与婚前协议一样,同样需要进行公证。因此,在向地方不动产登记办公室(Local Land Records Office)进行登记时,你们同样需要提供公证人的公证文件。但该公证文件可与前面我们提供的公证文件相同,在此,我们就不再举例说明了。下面仅提供一份婚前协议摘要的样本,希望对你能够有所指引或帮助。